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其在明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利用自已名下的两张银行卡进行虚拟货币买卖从中非法获利的违法事实。
因为陈某交易过于频繁,银行卡单次流水小到几千大到几十万不等,这引起了开户行的注意。
银行在发现问题后,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联系,并对陈某的银行卡进行了冻结,但是尝到甜头的陈某并没有就此收手。
据陈某供述,他自己本身是做建筑生意的,平常月收入近万元。接触上买卖泰达币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听朋友说只要在银行卡走个流水就可以挣钱,陈某心动了。想到即将出生的孩子,以后家里花销肯定越来越大,于是陈某决定走捷径挣个小钱。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生关注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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