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在太原兰亭熙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去年8月交房,但在验房时,于女士发现了不少问题。于女士说,墙里外都是裂缝,橱柜下面基本没有铺砖,地漏还残缺不全。
看着自己花130多万元买的房子存在问题,她就没有办理收房手续,在此期间,房子也一直由地产和物业进行维修。但在维修后,小区物业却要向她收取这半年多的物业费和取暖费。于女士觉得没收房也没居住,为何就要收费呢?
对此,兰亭熙园小区客服经理说,房屋已经达到交付标准,所以他们要收取这笔费用。
于女士的房屋为何会出现这么多问题?这部分物业费和取暖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来源: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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