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太原的张师傅将卖剩的一批服装,通过中通快运寄给了深圳的供货商,可没想到这个价值13000元的包裹竟然丢了。
张师傅说,两个月后,他和厂家核对订单时才发现,这个包裹压根就没签收。他先联系了当时深圳的派送员,派送员说将快递放到了档口门口。收件人却说并没有签收,那到底谁说得是真的呢?
张师傅想通过查看店内监控来核实情况,但事发时的监控早已经被覆盖了。于是他联系了中通快运总部,一开始客服承诺会处理这件事,之后突然改口说货物已经送达了。
收货人刘女士说,如果她收到包裹一定会签字签收的。张师傅要求中通快运提供签收证明,对方却迟迟拿不出来,一口咬定是“手机正常签收”。那么,在没有直接证据,而且快运公司和寄件人说法不一的情况下,快递的货物丢失,到底该谁来负责呢?今晚《法在身边》为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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