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玉林市伴山壹号小区,6岁多的女孩小荣、小宇(均为化名)在玩耍中起了纷争。小宇的母亲钟某连扇小荣耳光,把她的半边脸打得发红肿胀。
3月29日,玉州警方对钟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近日,小荣由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钟某诉至法院索赔。5月11日,此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不仅残忍地殴打年幼的原告,还出言辱骂、恐吓原告,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原告被打之后,不仅脸部肿痛、不时流鼻血,而且留下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原本活泼可爱的一个小女孩,如今白天情绪低落,寡言少语,不敢独处,为此其母亲曾请假一周陪护;晚上经常被噩梦惊醒,经医生诊断为睡眠障碍。
原告虽已经心理医生做了疏导,但不知何时能完全康复。”为此,小荣一方要求钟某赔偿医疗费用1362.06元、误工费2100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0元,合计36762.06元。
妻子殴打小荣确实不对,但只是“成年人教育小孩的通常做法”,并未对小荣造成很大的伤害。他认为,除了其中一笔几百元的医疗费外,小荣的各项索赔均无证据支持,请求法院驳回。
庭审结束后
南国早报记者拨通了钟某的手机
表达采访意图
钟某以“我没空”为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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