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徐州国信上城小区一保洁员
在电梯里摔伤,
而“罪魁祸首”
却是一只家养宠物犬。
到底咋回事?
跟着记者去了解一下吧。
市民刘先生致电“急难愁盼 晨报帮办”热线68886888反映,其母亲今年60多岁,在国信上城小区做保洁员。5月9日下午,刘先生接到小区物管的电话,说其母亲在工作中受伤了。
后来得知,当天下午2点多,其母亲在小区2号楼电梯内清理张贴的小广告时,电梯在16层停下,电梯门打开后,一条未拴绳的边牧犬要冲进来,吓得她跌坐在地。紧接着,狗的女主人将边牧犬抱走,不久其又返回,陪着她乘坐电梯下去。到楼下后,狗的女主人离开。
刘先生提供了从物业调取的事发现场视频。视频显示,当时刘先生的母亲姜女士在电梯内用小铲子清理贴在电梯内壁上的小广告。电梯在16层停下,电梯轿厢门打开,一条未拴绳、黑白相间的边牧犬欲冲进来,姜女士被吓得跌坐在地。紧接着,狗的女主人将边牧犬抱起来离开。
刘先生说,得知事情经过后,他将母亲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母亲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回家休养。刘先生向物业查询,得知边牧犬的主人住在16层,于是报了警。刘先生和民警一起敲了其家门,但屋内只有狗叫声,没人给开门。
次日,刘先生找到物管,物管告知狗的主人愿意承担姜女士的医疗费。刘先生表示,母亲受伤在家休养,狗的主人除应承担其医疗费外,还要承担误工费等。刘先生想要对方的电话,但物管表示未经允许不能提供。
记者联系了国信上城小区物管王经理。王经理介绍,经过了解,边牧犬的女主人那天准备带狗乘电梯去楼顶,没拴绳。看到姜女士受惊吓倒地后,女主人赶紧将边牧犬带走,事后陪着姜女士坐电梯下楼,后因有事离开,所以刘先生和民警一起上门,家里没人。
王经理联系了16层养狗的男主人,男主人在外地出差,表示先看伤再说。次日,王经理将姜女士检查结果告知,男主人表示愿意承担其医疗费,但误工费没提。王经理表示,姜女士目前在家休养,因其是在工作中受伤,物业公司不会扣其工资。至于刘先生主张的误工费问题,他们将再通知边牧犬的男主人,待其回徐后组织双方见面协商。
徐州红杉树律师事务所胡川律师表示,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外出时要给犬只配戴犬链,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为犬只束犬链、戴嘴套,并注意避让他人。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并于当日将伤人犬只送至留验所收留。对患有狂犬病的犬只,畜牧兽医部门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犬只伤害他人或者惊吓他人造成后果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携犬出户,因违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责任由养犬人承担。据此,国信上城的养狗人应当承担因犬只惊吓他人导致受伤的民事责任。
小编再次提醒:
遛狗一定要栓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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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话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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