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徐先生(化名)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头条帮忙”入口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他与另两人合伙买了两层楼的商铺并与承租方签了合同,合同未到期,承租方便解除了合同,但只退回了楼上商铺,楼下的商铺却没退回,这是怎么回事呢?徐先生希望楼下商铺退租,他们才好安排整层出租事宜,但楼下商铺并非与他们签订合同,而是从此前的承租方手中租房,且还有4年多才到期。也就是说,承租方成了“二房东”。
这起“麻纱”事,还得从2018年说起。
2018年,徐先生和另外两人合伙买了金茂梅溪湖楼盘的一间商铺,成了房东。该商铺在购买前,已被开发商租给了永妍国际造型护肤养生SPA(以下简称“永妍国际”),此后徐先生等人与永妍国际签订租赁合同,商铺在被出租时,一层已有兰州拉面店在经营。
房屋租赁合同显示,商铺位于该楼盘16栋06号,共两层,建筑面积345.59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4月1日,商定续租期限为5年。“店家负责人换了几个,合同也签了几份,内容都是一样的。”徐先生称,此前因为股权变化,陈先生成为了永妍国际大股东,合同内容没有变化,之前签订的合同里面就有写“不得分组、转租”。
近一年后,2022年3月,永妍国际的陈先生给徐先生等人发来解除房屋租赁告知函,当中提到:因装修老旧和经济下滑等原因,将于2022年3月13日起不在承租该商铺,并于同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月13日,徐先生等人为陈先生发去回函,当中提到: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先生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内将两层共345.59平方米的房屋全部腾空,包括兰州拉面门店。事实是,兰州拉面店一直在经营。
“当初合同里面也说了,乙方不得分租、转租,我这个商铺是整租的,现在理发店搬走了,为什么楼下的拉面店还在?”徐先生提出了疑问。4月23日,潇湘晨报记者来到金茂梅溪湖,发现徐先生等人购买的商铺共两层,除二楼外,一楼为兰州拉面店,旁边是通往二楼的楼梯间。
该拉面店负责人马先生解释,他们2016年花28万元转让费从同行接手的这家店,“房东将店铺买下来时,我们已经租在这里了。”马先生表示,他们一直是和理发店(即永妍国际)签的合同,租金也是给的理发店方,还有4年半的期限,“我们没有直接和房东打过交道。”马先生透露,4月9日,房东将门店停水停电,造成店内牛肉等食材坏掉,损失达4000多元。
永妍国际陈先生表示,因为生意不好,所以门店被搬离了。“我们是从别人那里接手的店,兰州拉面在我们接手前就已经存在的。”他告诉记者,房东要求一定要整租,“我当时实在没找到铺位,不然我不会租在这里。”陈先生透露,在签合同之前,房东已经知道兰州拉面的存在,“为什么他们不去出手,而是逼得我们去和兰州拉面签这份合同?”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徐先生予以否认:“这本来就是续签合同,和原合同一致,不存在强迫一说。”目前,徐先生等人已将另两方提起上诉,正在排期开庭。另两方均表示,将等待法院宣判。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如果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不能转租,则理发店进行转租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规定,拉面馆如果明知该门面不能转租,仍租赁该房屋,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拉面馆应当将门面返还给房东,相关损失拉面馆可以找转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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