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向《民生关注》报料,
说自己已经怀孕5个月,
男友却在这个时候突然变卦,
表示不愿意要孩子了。
记者在广东韶关武江区西联镇见到了报料女子小丽(化名)。她告诉记者,自己与男友小黄交往一年多,双方也见过父母。去年年底,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男友也表示会负起责任,但最近却突然改变主意。
小丽:
还没有过年的时候发现怀孕了,他刚开始是不同意生,和父母商量后是同意生下来,我才一直怀孕到现在。但是在4月16日那天,他跟我说,他不要这个孩子,也不会负责任,我给他打电话也不接。
小丽告诉记者,由于已经怀孕5个月了,医生表示引产可能会导致她今后无法生育,不建议她冒险,所以迫切希望能够与男友沟通。
小丽:
因为起初他不是这样答应我父母的,他说他要负责任,现在我怀孕怀到一半了,也去医院诊断了,医生给的医嘱是如果打掉了以后做试管都不会成功,医生说你做打胎就要考虑清楚,做了以后可能会不孕不育,所以我希望他能够负责。
小丽的男友是出于什么原因,
突然就说不想要了呢?
小丽现在很难联系上男友,多次前往他的工作地点也找不到人。记者通过自己的手机尝试联系小丽的男友。对方表示,小丽因为情绪不太稳定,经常会做一些让他为难的事,所以产生了不想继续交往的想法。
小丽男友 小黄:
她三番五次以要自杀、跳河,各种理由来牵制我,甚至威胁我,我没有办法。她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说叫我安安心心和她结婚,以后过日子,我会愿意吗?生下来,既然孩子是我的,她抚养不起,我可以抚养。
对此,小丽解释是由于自己怀孕后,体内激素变化影响了情绪,希望男友能够体谅,并与她好好谈谈。
小丽:
我和他从来没有吵过架之类的,现在怀孕,孕妇的情绪也非常不好。这个孩子我怀到这么大,再让我去引产根本不可能,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从来没有好好坐下来谈一下,他不应该不要这个孩子。
律师表示,由于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法律对于女方权益的保障是有限的,但双方都需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律师 潘俊翔:
生育小孩是男女双方共同的意愿,因此生育小孩所产生的费用双方要共同承担,如果小孩生下来,依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权利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应履行相应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或者生父,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生活抚养费,如果女方选择生下小孩,男方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为止。
孩子无辜,
既然怀上了,
还是要好好对待这个生命。
希望小丽和小黄
能够再好好地谈一谈。
家里的亲属,
也应该给予年轻人
适当的引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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