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介绍,去年12月20日,他在建恒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车,同时在店内购买了交强险,并委托其上牌,各种费用总价为12.8万元。买回去之后,工作人员发来保单。后来,他在网上查询,发现这辆车在他购买之前已被人上过临时牌,并上过交强险,他购买的交强险则为转过来的。
“是不是别人买了有问题的车,退回来的?”何咨询朋友并提出质疑。
“不告知,就是欺诈,对方却只退交强险。”事发后,何找到建恒公司协商。当时正值春节前后,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发个“666元”的红包补偿,后来又说可以退交强险费用。对此,何并不接受,自己花的钱是购买新车,他只想要一辆新车,希望商家退款。
双方协商不下,何找到今报投诉。
2月25日,记者从何提供的材料看到,交强险单据上,被保险人姓兰,地址为合山市一个村屯。保险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29日。比何交钱开发票的时间2021年12月19日,早了20天。
何称,他是融安县人,根本不认识兰。记者多方打听,希望联系上兰还原事实真相,一直无法联系上。
何说,按照消防规定,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进行3倍赔偿。现在,他只希望商家退车退款,对方都不同意。
何称,他找到商家沟通时,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车辆从停车场开到店内,需要上路行驶,所以上了牌买了交强险。“那店内其他车也都上过牌了吗?”对于何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没有回答。
2月25日,记者与何来到汽贸园的建恒公司,他再次提出退车退款需求。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针对此事,他将汇报领导,2月27日答复记者。
2月27日,上述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发现,该车销售人员是一名新人,此前销售了一辆车,将车辆材料拿去上牌、交保险时,拿错了,拿成了另一辆车。而这辆车后来卖给了何,导致了事情发生。这名销售人员出错以后,也不敢承认,直到兜不住了才说出来。
该负责人称,没有告知客户,的确是他们的错,客户可以提出赔偿,在合理的范围内,他们都可以协商解决。
何说,店里的人一次一个说辞,让他无所适从,针对该店的答复,他表示不认可。
针对此事,何也找到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柳南区市场监管局太阳村所投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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