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道间堆砌杂物
家中储藏空间
确实省出来了
公共安全隐患
也就此埋下了
……
楼道杂物起火 邻居重度烧伤
事发时,时年不满20周岁的邻居小瑞(化名)出门沿楼梯间向下逃生,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和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后经医院诊断,小瑞存在重度吸入性损伤、双眼烧伤、双耳烧伤,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左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体表瘢痕(除头颈部)。
谁来赔偿?怎么赔偿?
邻居小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与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00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老王在楼道内堆放易燃物品,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未及时发现该隐患,导致在遇火种时发生火灾。因无法确认火种的遗留人即具体侵权人,老王及物业公司应对小瑞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杂物堆放人和小区物业公司共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康复期间食宿费、经营财产损失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33万余元。其中,杂物堆放人王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小瑞赔偿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费用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有话说
捡拾废弃物品属于个人自由,但不应该将杂物堆放在楼道空间,不少杂物都属于易燃物品,一旦引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难以计数,甚至会危及自己和邻居的生命安全!
法院在此提醒,作为公民个人,我们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要乱堆乱放杂物,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文章来源:公众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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