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的开元新寓小区突发火灾,一百多辆电动车、一百多辆自行车被大火吞没,还有8辆停在附近的汽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元凶就是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但事发后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却让机动车车主无所适从……
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开元新寓小区居民
10月18日凌晨一点左右,楼下电动车棚突发火灾,造成八辆汽车受损,一百一十多辆电动车,一百二十辆的自行车损毁。
尽管火灾事故已经过去七八天的时间
但现场依旧能够闻到浓重的焦糊味道
被灼烧发黑的墙壁
似乎倾诉着当时火灾的惨烈
相隔五六米远的树木也被灼烧
树下一排还未处理的车辆残破不堪
所幸开元新寓小区非机动车是单独停放
距离居民楼有一定距离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开元新寓小区居民
小区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点燃了车棚内的车辆,火顺风势,又点燃了对面的树木和树下的汽车。
而消防责任认定书显示
最开始起火的电动车是“东往西第七辆”
知道了事故原因
消防部门也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八位车主便要求保险公司介入进行理赔
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由于消防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没有进一步更具体地指出
第七辆电动车的主人是谁
保险公司便以无法确定责任方为由
对是否进行理赔含糊其辞
火灾已经过去了十几天
赔偿问题却始终悬而未决
八位机动车车主不知所措
开元物业管理公司
由于物业费收缴和各种其他原因,开元新寓小区整个项目不但不挣钱,反而需要贴钱,所以安保只有一名负责小区门口的秩序维护,而巡视或其他工作根本无从进行,目前能做的就是花钱进行后续楼宇的恢复,其他责任无法承担。
物业公司声称自己无责
保险公司因没有具体责任方
理赔流程受阻
机动车车主们六神无主
事故中被烧毁的电动车、自行车
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法律界人士表示
小区物业和保险公司理应担责
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濂解释
Q1
保险公司
依据相关保险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条款要求在找不到责任人或者侵权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所以保险公司若逃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Q1
小区物业
物业企业的义务就是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物业有没有尽到消除安全隐患的作用,是他们的失职才造成了损失或损失的扩大,业主完全有权行使作为业主的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
几家保险公司的态度
在记者介入后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均表示目前已经进入理赔程序
车主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与此同时
中央门街道传来消息表示
他们正在介入处理
其余被烧毁车辆的后续赔偿问题
目前正在进行损失登记
来源:南京十八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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