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南京万先生的奔驰车经某家4S店维修后
在行驶途中突然报警、提示前安全带故障
经检查发现
4S店竟没有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清单
更换前安全带
现已是严重损坏的非正常状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一年前,万先生驾驶奔驰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当晚车便被拖至距离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奔驰4S店维修。保险公司经过核实,确认车辆定损金额为119705.21元,其中前安全带工料费共计14142.98元。数日后,4S店通知车已修好,出于对4S店的信任,万先生没有对车辆进行过多的检查就提车开走了。
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车辆竟然频繁报警显示前安全带故障。刚更换的安全带为何短期内又出现故障?万先生连忙将车辆送往其他4S店检测,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车辆前左、右安全带并未更换。
万先生向维修车辆的某奔驰4S店提出交涉,但对方却各种敷衍塞责。愤怒之下,万先生认为4S店存在消费欺诈,遂调取定损清单和维修清单,将对方诉至雨花台区法院,要求其退还前安全带工料费、拖车费合计14442.98元,并按照车辆维修费用的三倍赔偿损失43328.94元。
经调查,奔驰4S店员工承认案涉车辆的前安全带没有更换,原因是保险公司赔的钱不够。在实际维修过程中,4S店对于案涉车辆除前安全带之外的部分损坏配件进行了更换,但保险公司是按维修方式进行理赔,导致维修费用高于定损金额。为避免亏本,4S店对包含前安全带等定损项目有一定修改调整,但未事先与客户及保险公司协商。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4S店的行为损害了万先生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消费欺诈,判决4S店向万先生退还维修费、拖车费合计14442.98元,并按照车辆维修费用的三倍支付43328.94元赔偿金。4S店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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