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来沪女子在上海国金中心偷走3万元香奈儿羊皮包 逃之夭夭
“包治百病”一词,原是指一切疾病都可以治愈,现如今被网友解读出了新意——对于绝大多数女性而言,没有什么烦恼是买一只新包所不能消解的。花自己的钱给自己买包本是件乐呵事儿,但若以不正之道窃得则是将自己推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得不偿失。
近日,记者从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处获悉一案:今年7月3日下午5时许,一名来沪务工女子杨某某与一位女性朋友来到上海国金中心商场逛街,在一楼香奈儿店内趁店员不备,窃得香奈儿女包一个。
7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李检察官介绍:“杨某某进入香奈儿的门店以后,是佯装试模特身上的包,将包从模特的身上取下来,然后挂在自己的身上,好像是要试包。”“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没有导购相随,她就带着这个包直接走出了店门。她走出去的时候用一个布袋遮住了挂在身上的香奈儿包,用这种方式进行了一种遮掩。”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供述:当天她与朋友进入该香奈儿门店后,朋友到该门店的休息区等待,她一人逛至鞋区,看到一个半身模特身上有一个黑色的包,觉得很好看,就将该包从模特身上取下、背在自己身上试穿,并来回照镜子查看这个包的上身效果。杨某某称:试过后,她对此包很满意,本想去买单,但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导购员注意到她,也没有人想要来为她介绍这款包,有些生气,再加上她看见门口的男性店员正站着打瞌睡,就心生贪念想不付钱就直接把包偷走。那么,杨某某又是如何做到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此包带走的?公共画面显示,杨某某将这款香奈儿包包斜挎着背在身上,用自己原先带着的一个灰色的帆布袋遮挡住此包,在店内绕了一圈后,经过休息区没有付钱就直接从门店正门口走出。杨某某走出店外没多远就把包藏进了灰色帆布袋内,随后联系朋友直接在地铁站碰面。朋友对其盗窃行为并不知情。事发当时,并无工作人员发觉杨某某的盗窃行为,系事后店员盘货时才发现店内缺失了一个香奈儿包,经调取店内公共画面、警方沿路追踪,最终在杨某某住处将其抓获。
经鉴定,杨某某窃取的这款香奈儿女包市值31700元。案发后,扣押的涉案香奈儿女包已发还被害单位。据了解,杨某某今年28岁,未婚,初中文化,2017年从家乡云南省保山市来沪务工。案发当日,她本想着为自己买一款奢侈品包,但因一时贪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衡:“杨某某是来沪打工人员,是93年出生的。她当天是和朋友一起去国金中心,想要买一款奢侈品的包,在进入香奈儿之前,她也逛过其他奢侈品牌,最后进入了香奈儿的门店,可能看到人员比较多,导购比较繁忙、无暇顾及她,然后她当时又特别想要一个奢侈品牌的包,所以就出于一时贪念走错了路,将这个包盗窃出去了。”
检察官介绍,由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检方对杨某某的建议量刑为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李检察官:“杨某某在国金中心的香奈儿店盗窃这个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这款香奈儿的羊皮包经鉴定,价值是三万余元。我们对杨某某是以盗窃罪起诉到法院,对她的建议量刑是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第三,涉案的香奈儿的包已经被警方追缴了,没有给店方造成实质的损失;第四,现在检察院现在也有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对像她这样初犯偶犯的人员免予逮捕。但是因为她涉案金额比较大,所以对她还是进行了起诉,但是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检察官在此提醒:爱美乃人之天性,适度消费、装点自身本无可厚非,但切不可贪慕虚荣、萌生贪念。若企图通过非正规途径追求美丽,最终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审判和伴随一生的污点。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李检察官:“我们觉得说,消费还是要理性消费,奢侈品牌还是要对应自己的收入,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去想要一些和自己的收入不相符的东西。”“过多的提前消费对自己来说是无法负担的,无法负担的话像本案中的杨某某就是因为一时贪念走上了歪路。那么对她来说,本来只是想买一个包来奖赏自己,现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她来说将来的人生也是一个污点。”“这是我们需要提醒说的,年轻的、爱美的女孩子,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来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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