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的林女士(化名)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反映,她在仓山区南台十六府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原本说好的两个月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却直到现在都没能顺利办理。
今年7月底,林女士发现小区里到处都能见到销售车位的广告。考虑到车位是“刚需”,她便通过开发商福州金衍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中介公司——重庆智车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车位,并全款支付了20多万元的车位费和1万元的中介费。不过这个车位的产权不在开发商手中,而被抵押给了银行。
“当时中介承诺两个月内可以解押,但是这个条件没有写到协议里去,我们只有跟他的聊天记录,里面的流程写的也是两个月左右。”
然而两个月过去,包括她在内的多位业主都没有收到解押办理完成的消息,无法办理产权证。于是林女士再次联系中介公司,得到的答复却是,开发商要推迟解押时间。
此后业主们纷纷向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求助,相关部门答复会跟开发商协调。可能是迫于压力,开发商安排了一名外联工作人员与业主们对接,然而沟通到最后,开发商也没有对延迟办理解押手续做出解释。
“就给我们业主打电话说不要急,12月底前保证能解押。我们让他们当面出协议,他们那天就派了个人跟我们聊,回去就给了一份协议,说两个月后没有办好,双方都可以无责任解约。”
业主们对此无法接受,他们要求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写明违约责任,两个月后若还无法解押要承担相应损失,但开发商没有接受。“第一份车位认购协议上就没有写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没想到现在还想着逃避责任。”
10月25日,FM全媒体记者心野来到南台十六府三区地下停车场。现场看到,绝大部分停车位上方都张贴了车牌号,显示车位已售出,小区内已经看不到车位销售的广告或通知。
随后,记者致电销售车位的重庆智车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冉先生。对于解押时间延期,他解释称,是开发商想等购买车位的业主多一些再统一办理。
“开发商考虑到这一批还要继续卖,就想多卖一点再一起解押,后面买的业主可以早一点解押。”
冉先生承认,当初确实口头承诺业主最迟两个月就能完成解押手续。针对有业主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诉求,冉先生表示,应由开发商来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给到我的答复是现在他们给业主有签署协议,具体这一批次是什么时候解押,有文件性的东西。“
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致电开发商福州金衍房地产有限公司外联总监郑先生,电话第一次接通后很快就被挂断,第二次接通郑先生表示自己正在开会,随后再次挂断,此后记者多次致电均无人接听。10月25日下午,记者通过短信表达了采访的意愿,截至发稿时暂未得到答复。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认为,由于中介公司是受开发商委托销售车位,做出的承诺和口头协议等同于开发商对业主的承诺,因此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业主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继续履行合同,重新签订协议,第二个就是解除合同。虽然合同上没有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的款项,还要承担违约之日起的银行利息作为违约金。”
周律师表示,如果业主选择终止合同,那么支付给中介公司的1万元中介费也属于实际损失,可以主张由开发商来承担,而如果业主对于继续履行合同的补充协议存在异议,也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对协议进行完善。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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