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永泰法院开展了一次“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在其中的两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未能如约偿还贷款,法院裁定拍卖案涉房产。具体情况,一起跟随我们记者的镜头到现场去看一看。
执行法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案外人张某在2014年的时候,向某银行贷款79万元用于买房,在其因病去世后,家人无力承担每月的房贷。
林鹏宇
永泰县人民法院法官
现在因为贷款逾期,利息也一直在滚动地产生,后期我们跟被执行人这边沟通完之后,他们希望法院对这个房子进行一个拍卖处置,能及早把它变现,之后用于偿还金额比较大的公积金贷款。
很快,执行人员就来到了永泰县某小区,并见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也非常配合,但其腾空房产还未完成。
清点完屋内的物品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腾房公告。
随后,执行人员又赶到了另外一个执行点。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同样是在2014年的时候,向某银行贷款56万元用于买房,结果未能按时足额偿还房贷,后来银行方面向法院进行了起诉。被执行人需要偿还银行贷款43万余元及利息。
但被执行人家里没有人,执行法官依法在被执行人家门上张贴了拍卖裁定和传票。
随后,执行法官还利用执行的间隙,在小区的公共场所张贴了失信曝光台的海报。执行法官表示,张贴失信海报,是想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大的道德谴责力量和精神压力,促使其自觉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林鹏宇
永泰县人民法院法官
一方面通过扩大失信曝光台的宣传力度,加大失信的惩戒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案件的债务,另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说,能让广大群众知道这个人已经在法院有案件,欠缺还款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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