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为民热线》反映
富兴时代御城小区的开发商
正在该楼盘1B栋、2栋、3栋顶层
违规搭建
并正占用避难层私自建设员工宿舍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开发商欲搭建“超高层”住宅
业主:“还占了我们的避难层”
富兴时代御城小区的业主李先生介绍,富兴时代御城1B栋、2栋和3栋分别原有56层楼、57层楼,均为超高层建筑。业主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1B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证上确实显示:富兴时代御城1B栋的商品房层数仅有56层。
业主:“开发商没停工”
城管:“正等待相关部门鉴,定”
3月21日下午3点左右,热线记者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驻湘雅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介入调查,目前正在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下文简称“资规”)申请专业意见。”
记者追问调查周期大约多久时,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我们城管执法中队主要负责拆违控违,出现违规搭建得先由资规、住建部门进行鉴定。”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驻街城管执法中队在拆除违规建筑的过程中只能起到协助所在街道的作用,而相关拆除工作也必须先取得资规、住建等部门的文件后才能展开。
富兴时代御城3栋顶层报建图 业主提供
物业:“我是新来的”
资规局、住建局:“调查后反馈”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热线记者又联系了湖南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的物业人员解释:“我是这两天新来的,不了解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称,身边暂无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她想先登记情况之后再与记者取得联系。
律师:
一经鉴定确认,将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为民热线律师团成员、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震认为,富兴时代御城的开发商和物业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和非法占用避难层的行为,有待相关部门鉴定和确认。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如果确有占用避难层行为,则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即高层民用建筑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指示避难层(间)的位置。禁止占用高层民用建筑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或者堆放杂物,禁止锁闭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出入口。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格、快速执法,保护好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让业主们有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有关此事的最新进展,《为民热线》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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