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长沙芙蓉区湘湖路开了一家小卤味店的高女士向我们爆料称,自己门面电费莫名飙升4倍多!一个月用电近两千度!高女士表示,电费异常她不愿交费,但物业发出催款通知称,如果不尽快缴纳所欠电费将停止门面的供电。
无奈之下,高女士只好求助我们湖南都市频道。
从高女士出示的每月用电量可以看到,今年一至七月每月用电量在400度左右,唯独八月到九月这一个月的用电量飙升近2000度,翻了差不多四倍多,相当于其他四个月的总和。
去年十月起,高女士在隔壁超市隔出来的这个仅4平方米的小门面经营加工好的卤味,每个月都是定期按照物业给出的抄表数字支付电费,而她的小店里电器屈指可数,要说一个月用了近2000度,都不是一般的难。
夫妻俩还告诉记者,在发现八月至九月用电量异常之后,物业公司也喊人进行了调查。
物业称抄表有误:可能看错数字
近两千度属两个月用电
门面租户不愿买单
记者介入协调解决
物业公司负责人周先生表示,他们不否认抄表员在工作过程中也许是看错了电表的数字,导致用电量出现了异常的情况。但是经过他们从九月至今的两个月观察,发现电表运转正常,所以才按电表的计量向用户收取费用,况且这近两千度的用电量,也不只是一个月的。
高女士称,即便近两千度电是两个月的总量,也高出平时月份的两倍多,她将为此多支付八百多元。而正常补交电费的话,她也只愿意按照一年中用电量最高月份的标准来交。
一个不认自己的用电量,一个只认电表计量数字,双方继续争执下去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涉及的金额不大,所以经过记者调解,物业公司负责人周先生还是答应愿意减免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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