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福建漳州的刘阿婆骑着电动车下班时,一只狗突然追了过来,刘阿婆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导致左脚骨折。由此引发了一起赔偿纠纷。
刘阿婆的儿子阿国说,狗主人是路边的这一户人家阿梅。
对此,阿梅表示,她确实有投喂过这条流浪狗,但并不是狗主人。事情发生之后,她带刘阿婆去看了医生。
阿国说,此后阿梅就再也没有出面过了。
阿国表示,母亲已经花了一万多元的医药费,后续还要再进行手术将钢钉取出,而这些开销应当由狗主人阿梅来承担。
对此,阿梅认为不能由她承担全部责任。
调解小组也前往了事发地查看,发现这条道路没有经过硬化,通行条件比较差。
法律人士认为,如果阿梅是狗的实际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考虑刘阿婆的年龄以及道路通行的实际情况,白水司法所所长陈井碰建议由阿梅承担八成的医药费。
但阿梅拒绝了该提议。截止节目播出前,调解小组从白水司法所处得知,阿国已经委托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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