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的杨叔叔告诉帮女郎
我过生日跟我朋友喝了一点酒,然后我朋友叫了一个男孩子过来一起玩,我喝醉了,那个男孩子把我送到了株洲天伦芳舍酒店,进酒店之后他对我进行了性侵。
他中途接了一个电话,穿好衣服下去了,我想拨打110,但是他把我手机拿走了,我就下楼去找前台的工作人员求助他们帮我报案,但是他们没有理会我,直到那个人折返回来,再次把我带上楼,再次进行了性侵的行为。如果他们当时给我报了警,我不会遭受到第二次性侵。
被家人找到后
杨女士立即报警
很快男子便被抓获
酒店方也存在很大责任
第一,登记身份证只登记了我的,没有登记对方的。其次就是我下来求助后,如果酒店员工报了警的话,我就不会受到第二次性侵。
这个事情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人就是抑郁的状态,导致我的工作停了4个月,很害怕跟陌生人去接触。我的诉求就是酒店方公开承认错误,跟我道歉,酒店方的态度很强硬,说你们要告就告吧,反正我们不怕。
因为当时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您醉没醉,你也没有跟我们说醉。
随后工作人员表示
不接受采访
目前杨女士表示
将通过法律途径
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也相信
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酒店没有查明所有住客的身份,就让他人入住,接到住客的求救也未及时报警,或者是采取其他救助手段,存在过错,受害人有权要求酒店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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