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韶山男子槟榔中嚼出这东西 生产厂家被判赔8万多
韶山一男子在超市购
得某品牌槟榔一包
因槟榔中有石子
导致该男子在嚼食时
牙齿断裂出血
近日
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
尘埃落定
二审判决维持了
韶山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2018年11月韶山市民唐某某在一便利店购得某槟榔生产厂家的槟榔一包,在店内当场嚼食时,反映槟榔内有小石子,致唐某某其中一颗牙齿的部分牙冠缺失。
经司法鉴定,包括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22103元,唐某某向韶山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调处未果,于2020年11月诉至法院。因唐某某、销售商和生产厂家没有及时固定证据,致使本案经过了一、二审两次的艰难审理,在法院第二次审理时办案法官进行了细致认真的调查,综合众多的证据,最终认定生产厂家对唐某某的损失负有责任。
同时查明并认定唐某某本身牙齿有病,对损失应自负一定责任。
法院最终判令某槟榔生产厂家部分赔偿唐某某的经济损失22103元和该损失三倍的赔偿金66309元中的61888元。为保护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法律有相应的详细规定。作为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均应负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否则除要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直接损失金额的三倍赔偿金。消费者为厘清事实和相关方的责任,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和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来源|湘潭政法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精品导读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