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
她的孩子原本独自在玩耍
突然,有个小朋友过来
抢走了她孩子的玩具
当事人 周女士:
当时看监控,就只有两个小朋友在那里,旁边没有一个大人,我觉得金宝贝肯定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然后我作为家长,还有对方的家长,都要负责,但是他们都没有给我一个说法。
那么对于此事
长沙“金宝贝”早教富兴店
工作人员介绍
在园区公共区域玩耍的小朋友
早教中心也垫付了
长沙“金宝贝”早教富兴店 工作人员:
事情发生后,我们所有的老师都陪着孩子到了医院,一直等小朋友的伤口处理完,情况稳定下来之后我们才走的。当天的治疗费用也是我们中心出的。
眼下
针对孩子的伤情
周女士又提出了后续修复费用
当事人 周女士:
现在就是一个疤一个肉球,医生说这个肉球要伴随孩子一辈子。如果不想要这个肉球的话,要切开弄出来,孩子太遭罪了。后期的修复费用大概是700块钱,还有我的误工费、孩子的营养费,我希望他们能承担,然后给我书面的道歉。
半个小时后
长沙“金宝贝”早教富兴店的负责人
赶到了现场
组织三方再做一次协商
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甜甜: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早教中心这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因为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的,首先是找侵权人承担责任。由于8岁以下的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相应的赔偿责任就是小孩的监护人承担,一般是父母。
其次,可以找早教中心赔偿。因为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个事件中早教中心没有及时注意并制止小孩的打闹,存在一定管理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赔偿后早教中心可以找实际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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