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国科视光还在没有取得备案的情况下,对外招商加盟。经查,国科视光总部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以及违规加盟,并受到处罚。
然而在苏州昆山市仍然有门店继续销售其产品。5月12日,当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门店检查。面对检查,工作人员马某表示,他们的产品只做眼部保养,并没有夸大宣传。
不过执法人员发现,这家门店虽然没有张贴广告海报,却通过网络短视频,宣传他们的产品可以显著提升近视儿童的裸眼视力。
执法人员表示,除了网络短视频存在疑似虚假宣传,国科视光产品在外包装上也号称可以“护眼”而涉嫌违规,加上该产品已经被处罚过,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应该继续销售。
走访中记者还注意到,国科视光总部还邀请了多位知名体育运动员为其产品做代言。对此律师表示,国科视光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按照我国《广告法》,医疗器械不可利用代言人做推荐。
“因为《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器械禁止明星代言,如果消费者有损害,明星有可能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表示。
随即,记者将广告代言的情况反馈给了国科视光总部所在地的徐州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对方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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