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升职加薪,勤勤恳恳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在实际生活中,不乏有人动“小心思”,试图靠贿赂谋取私利。近期,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公布一起案件,某公司员工希望靠送礼“上位”,可最终却被辞退。
2004年,叶某进入镇江一家公司上班,为谋取升职机会,叶某给上司秦某送去4万多元,可叶某迟迟没等来秦某兑现的升职承诺。2022年1月,叶某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称上司秦某向他索贿。公司为此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核实秦某确实收受了叶某的好处费,但并非秦某主动索要,而是叶某单方面送礼。
事后,单位解除了与秦某的劳动关系。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也明确指出“员工不得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否则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最终,公司也解除了和叶某的劳动关系。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副庭长张龙介绍,叶某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于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部门审理后没有支持叶某的仲裁请求,叶某不服上述裁决,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向上级领导送出的财物数额高达4万多元,这一金额远超上下级之间正常的礼尚往来和朋友馈赠的合理范围,叶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基本行为准则,既妨害了公司的管理秩序,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公司以叶某的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因此,法院判决叶某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官提醒,打铁还需自身硬,想要谋取个人职业上的晋升,一定得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使用不正当手段有时不仅害人害己,如果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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