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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市民预订金手镯 到货涨价闹纠纷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23-04-18

去年的九月份,呼和浩特市的徐女士在某黄金首饰店预订了一款手镯,手镯是做好了,但因为种种原因,徐女士一直没能取到货。直到前段时间,徐女士终于能取货了,可是双方却起了纠纷,具体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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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九月份,她在逛街的时候发现一家黄金饰品店有优惠活动,于是她就选择了店里的一款黄金手镯和一个黄金吊坠。徐女士给记者拿出了她的定金条,上面显示,徐女士定制的是一款57圈号的莫比乌斯手镯,重量在16克到17克之间,定金是五百元。徐女士说,当天的金价是390元一克。发现手镯存在瑕疵后,徐女士便要求店里对手镯进行修复,这一修又是两个月的时间。就这样一来一回,直到今年的3月26日,徐女士才来到店里,准备正式支付尾款、取走手镯、完成交易。可首饰店却告诉徐女士,在徐女士定手镯到取手镯这大半年时间里,金价已经从当时的390元涨到了460元,徐女士必须按照取货当天的金价支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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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此商家又作何解释呢?记者来到了这家黄金首饰店,见到店里的一名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表示,由于黄金属于贵金属,并且价格变化波动较大,所以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以交付全款当天的金价来交易的。出现这样的纠纷后,徐女士表示她不想继续购买这款手镯了,她认为商家并未跟她提前说明,这样的做法有违公平原则,徐女士要求双倍退还定金,而商家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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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和徐女士各说各有理,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王晓革律师认为,单纯从事件本身无法判断徐女士和商家究竟谁对谁错。王晓革律师认为,如果双方签订的是一个预约合同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目前的黄金价格结算这件手镯。但事情还有另外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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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革律师表示,具体如何认定,还要看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王晓革律师认为,商家应当在收取定金的时候就明确告知消费者行业有这样的交易习惯,再由消费者选择是否继续进行交易,这一点商家存在疏忽。就在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徐女士将问题反馈到商场后,商场对徐女士进行了先行赔付,赔偿了徐女士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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