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常常被误认为没有技术含量
但稍有不慎就会导致
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公众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此前,深圳市罗湖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见,辖区翠竹街道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在阳台露天贮存医疗废物,走近一看,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堆放在一起!
你以为堆放在一起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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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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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门诊部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处上方,挂满晾晒的患者病号服和工作人员工作服,且暂存处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除此之外,执法人员在门诊部手术室内还发现,套有黄色医疗废物袋和黑色生活垃圾袋的无盖塑胶桶内,均有丢弃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锐器)置于无盖的锐器盒内。
该门诊部工作人员表示,无盖的桶扔垃圾方便些,医生有时候不小心扔在生活垃圾桶内了。
执法人员询问门诊工作人员手术器械的消毒和灭菌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设置专门的消毒供应室,是在污物通道清洗打包手术器械,在手术室旁的房间内用高压灭菌锅消毒手术器械。
该门诊部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的规定,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处理,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后续经卫监部门再次检查,发现该门诊部仍未改正该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以上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卫监部门依法对该门诊部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人民币83000元的行政处罚。
各医疗机构
一定要做好自我把关
规范医疗器械的消毒和灭菌
按照相关条例处理好医疗废物
案件来源:罗湖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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