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贵阳清镇的夏师傅将车停在了路边设置的停车位上。等他付完停车费不久后,发现了不对劲。
夏师傅说,他是当天早上9点50分左右将车停在了云岭西路路边的停车位上。大约一个小时后回来,发现车的雨刮器和玻璃之间夹了一张停车的进场计时凭证。
夏师傅:
(我)回来了以后车上就有张票,但我一扫以为是4.00元,当时没看小数点。等我扫了码,指纹付款后才发现是400元。然后我再仔细看这票和车号什么的,样样都不是我的。
原本每小时3块钱的停车费,却付出了400块,这让夏师傅很郁闷。随后,他通过凭证上的客服电话拨打了停车位的管理单位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
夏师傅:
他就说这个是我自己自愿交的,不关他们的事,他们也退不了,我希望他们把我付错的这个款退回来就可以。
为了及时止损,夏师傅先付清了自己停车产生的费用。那夏师傅误缴的停车费能够退回吗?夏师傅车上的那张400元的停车进场计时凭证又是从何而来呢?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场巡管员 张女士:
我打票在118号车位号的车上面,因为停在118号车位的车辆差历史停车费3000多块钱。
记者:这个118车位号的票怎么会跑在112车位号上面?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场巡管员 张女士:
一般我打票算是注意的,从来没出现过这种事情。
记者:这个夏师傅本身他自己的票当时打了吗?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场巡管员 张女士:
当时他的票还没打。
张女士说,当时夏师傅的车是停在0038112车位上,而他付了400元停车费的银色面包车则停在0038118车位上,中间隔了5个停车位,虽然现在出现了车费有出入的问题,但停车场这位工作人员坚称自己不会打错凭证。
在现场,记者发现这辆银色面包车依旧停在118号车位内,可车上并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这辆银白色面包车在该停车系统总共欠费为3039元,其中夏师傅支付的400元停车费,则是银白色面包车在该路段的历史欠费。
随后,记者和夏师傅来到了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方先生表示,之前他们并没有遇到过此类的问题。他会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尽快给夏师傅一个答复。
3月1日中午,夏师傅告诉记者,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愿退还错付的车费,希望他和面包车的车主自行协商,可目前夏师傅并没有办法联系上对方车主。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
解答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庚:
我们建议他还是向他多收钱的单位主张退费。如果对方是因为搞错了,或者是因为和其他的本来车费应当是收其他的车主而收到他的头上,那么从法律上来讲,一个没有法律基础的多收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往往会称为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从车主的角度上来说,当然应当向不当得利的受益人,也就是多收费的这一边来主张相应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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