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林先生向《现场马上办》记者提供了自己在2017年入住之前的物业缴费证明,他说居住在小区才发现小区物业不作为,乱收公摊费,侵占公共收入等多方面的问题,他就想先交物业费,缓交公摊费,但是被物业拒绝了。
而业主吴女士还从青口供电所了解到,小区门口的德克士在2013年就开业了,但是直到2019年才安装上电表。她觉得这家店六年间的电费,都分摊到业主身上了。
在小区楼道口,记者看到一张2022年11月的收益明细公示,上面公布了"A区路面临时停车费""A区外围店面临时停车费""B区丰巢柜"这三个项目的收益。业主们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幼儿园、游泳池、老人活动中心、电动车充电桩等产生的电费,也都是从公摊费里支出,很多收费项目都没有写出来。
那么事情是不是如业主们所说的呢?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物业经理外出。于是,记者试图通过电话和她了解情况,但是对方态度傲慢,还没来得及说清楚,仅20秒就挂断电话。
因为不肯接受物业管理费和水电公摊费捆绑缴纳,小区物业还曾经把十多名业主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以不合理公摊为由,判定小区物业败诉。
业主说,海韵物业是小区交房时的前期物业企业,从业主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四第二十八条可以看到,合同期限是从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一共3年的时间,业主据此认为,现有物业服务已经到期。
可是记者注意到,在第二十九条也约定: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这份合同的甲方是小区开发商,福建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是物业公司,福州海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是小区到现在也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海韵物业也就延长了服务时间,目前要换物业公司还是不大可能。就这样,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越来越深,这才有了撬走水表的事件发生。
《现场马上办》记者促成双方坐下来调解:福州海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阙经理表态,公摊费有争议,可以先放一边,他希望业主把拖欠的物业费和户内水费先交上。而业主林先生说,自己过年前被撬走水表,希望物业公司出面,书面道歉,保证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撬水表、断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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