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一小区居民向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84658888反映,称小区内出现了一件蹊跷事,一套外无门窗、下无地面、中间无水电气的“空中楼阁”竟然被以不动产的形式出售,引发众多业主不满。
小区无门窗无地面“空中楼阁”被售
引发业主不满
今年年初,南京市鼓楼区阳光锦绣阁小区103室被交易,24.62平方米卖了31万,引发小区居民不满。业委会负责人郑先生告诉记者,这片区域无门窗,无地面,无水、电、气等任何生活配套设施且有小区公共管道穿越其中,与小区地下车库相通,应不具备房屋的基本条件,却被登记办理了用途为批发零售/商业的不动产权证书。
郑先生进一步解释,103室所在部分为地下自行车库入口,是他们查询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内的小区竣工图后确认的,该规划从未发生更改。
当初车库坡道因不得而知的原因未建设便交付,如今,该区域与地下自行车库之间完全连通,无楼板分隔。
近日,他们方才得知,103室早在2008年就被当作房屋出售,2021年底又通过司法拍卖转给了现业主。现业主办证后多次试图改造该区域,当成商铺使用,引发业主对房屋安全的担忧,以及对房屋合法性的质疑。
“买房人多次带人要到我们小区来,要破坏我们的承重墙,要建造房底,因为这儿是个自行车的坡道,没有底,我们全体业主都不同意。”
不动产登记中心:
依法院嘱托办理过户 形式审查在现场,记者看到,阳光锦绣阁小区仅有一栋楼,103室位于楼栋住宅入口的左侧,因为发生争议,通向室外的出入口已被封闭。
规划明明是地下自行车库入口,为何摇身一变成为有产权证的商铺?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依法院嘱托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故该房屋登记在现业主名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该房屋最初的产权登记,并非由他们办理。
“我们依照法院嘱托给他办理过户,是一种司法行为的延伸,也符合不动产登记程序。进行形式审查,合法合规,虽然办证现在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这103室的产权证当年是在房产局办的,所以我们要会同房产局一起协调这个事情。”
法院:房产局登记后拍卖 程序合法
103室的存在原本无人关注,之所以进入业主视野缘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的司法拍卖,上面明确说明:经现场勘查,并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征询,标的物东南西北均无入户门且与地下室相通。拍卖的不动产存在结构改动、面积误差等情形,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恢复原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既然该区域存在瑕疵,为何还能被拍卖?负责此案的于法官告诉记者,虽然是0室0厅0卫,但该区域确实在被执行人名下,属于有产权证的可被拍卖财产,拍卖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法院职责所在。
“它在法律上是一个登记了,有规划,有建设许可,并且办理了国家认可的产权登记的房屋。你认为房产局不该给房屋发证,不该给房屋登记,那就去告房产局,从头到尾都是因为房产局先登记,所以法院后卖的。”
房产局:年代久远难考证
正研究处理方案
就此事,记者还向南京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权证上的平面图确实需要现场测绘,但为何会与规划冲突,因为年代久远,测绘人员不在这边工作了,他们也不得而知。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陆女士回应,因为事情复杂,目前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正和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对接,研究此事的处理方案。
“在那个年代,所有的审查流程跟现在肯定不能比,审核的过程当中确实是有不严谨的地方。现在两个部门对这个问题还要再研究一下,已经登记的产权证和预售许可,要再进行行政事项的变更或者撤销,需要非常严谨、慎重。”
此事的进展,本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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