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泉州鲤城法院开展了一次专项执行行动,希望通过上门拘传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人员表示,当天执行的第一起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拖欠了申请人杨某12260元工资,双方当事人曾在今年8月份达成过执行和解。
和解要分三期履行,但被执行人和解之后一分钱都没有还。我们之后有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接,就没办法联系上。
根据被执行人陈某的身份信息,执行人员一行找到了其住所,但对方并不在家。
才一万出头,要解决一下。不然被法院列入限制消费和失信的名单里面,对他今后做生意也是很有影响的。
在随后的执行案件中,申请人苏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泉、彭某民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和民间借贷纠纷,结果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方面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标的总计22万元。
由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此次根据申请人的线索,执行人员一行到达被执行人彭某泉住所后,几番敲门,都未见有人回应。
执行人员随后来到小区物业处进行核实,得知对方已搬离原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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