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经营水果 却收到法院传票
李先生的水果店开在杭州下沙,店铺经营七八年了。今年9月,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个座机打来的。
他说我被人起诉了,我第一反应是不是诈骗电话,后来没怎么说,就挂掉了,因为本身做生意,就没往那方面想,都是本本分分做生意。
可又过了一个月,李先生接到了杭州钱塘区法院的传票,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起诉了。那么,到底是什么商品涉及了商标侵权呢?
10月底,法院传单下来了,我才知道,被告侵权了,商标侵权,让我11月底去开庭。就是类似于这样子的,上面写了晓蜜两个字,春眠不觉晓的晓,蜂蜜的蜜,晓蜜哈密瓜,他们已经注册了商标。
查看诉状,原告是海南胜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从事哈密瓜种植、销售一体的公司。在2013年、2020年分别注册了两个商标,都是晓蜜,两种字体。而经胜杰公司调查发现,李先生未经同意,使用相似商标。因此提起诉讼,索赔5万元。
我们就是市场拿货,我们也没动手脚,拿过来就放在货架上卖,也不知道侵权不侵权。(记者:这个瓜你是从哪里进的?)批发市场,下沙九桥,他是从要么勾庄要么嘉兴拉回来。(记者:那他知不知道这个事情?)我说了他才知道。
针对李先生的说法,我们也联系上了销售哈密瓜给他的批发商。
市场卖货,有货我们就拿,不改包装,拿什么样卖什么样。
批发商也是从其他地方进货。据了解,不管是李先生,还是批发商,整个进货流程,都缺乏相关单据。
(记者:他是怎么知道你这家店有侵权晓蜜哈密瓜的呢?)2021年2月份的时候,直接上我店里看了下,买了两个瓜,所谓的取证嘛。
查看法院寄给李先生的资料,当时货架上确实在售晓蜜25号哈密瓜。记者网上查询,晓蜜哈密瓜具有一定知名度。2016年,被认定为“海南热带水果十大品牌”;2017年,被授予“海南省名牌产品证书”。
02
我的水果侵权了?
李先生觉得,这起官司自己有些冤,对于这起事件,海南胜杰公司又是什么态度呢?
平白无故的祸从天降,换成是谁心里都不好受。
李先生告诉我们,事情发生后,自己还曾收到一条短信,是杭州钱塘区法院的调解员发来的,让李先生考虑庭下和解的方案。现场,我们也联系上了这位调解员。
商标权人委托两个律师在水果店里买了两个哈密瓜,也是找了公证处公证,哈密瓜的品牌是有商标的,销售哈密瓜的品牌,是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材料是比较齐全的,这个事情发生以后,我们跟被告联系了一下,我们试图给他调解过,他比较抗拒。
杭州市钱塘区法院确认,李先生确实有商标侵权的嫌疑。
原告也起诉了好多个水果零售商了。(记者:品牌方为什么要去找经销商呢?)因为他能在市场上取证的只能在终端取证,他怎么知道是哪个批发商卖呢,所以这种方式比较常态。按理说,如果追究源头的话,肯定不是零售商的主要责任,但这是现在比较常见的维权方法。
另外,法院方面表示,作为零售商,也有审核自己所售商品的义务。
零售商也有审核义务,他卖的品牌是不是合法,他也有这个义务。
对于这起诉讼,李先生觉得自己冤枉,法院表示,他也有免责的机会。
如果能提供完善的采购凭据,从哪进货的发票,证明他是采购了这批货,这个的话可以免责,否则的话这个责任就要承担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针对自己销售的哈密瓜,整个进货链条,李先生提供不了相关的凭证。
找不到,肯定找不到,我那天也翻了,找不到,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
记者网上了解到,李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去年8月,经江苏常熟法院审理,某水果店因销售假冒“晓蜜”牌蜜瓜,被判赔偿1.8万元;今年2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位王女士因侵犯“晓蜜25号”商标,被判赔偿5000元。天眼查平台显示,海南胜杰公司有关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法律诉讼,涉及881个。就此事,记者也致电海南胜杰公司。
我不方便说,这个品牌的维护一切由律师事务所解释,因为我们的品牌在这么多年被他们抄袭仿冒的太多了,对我们品牌影响很大。
由于流通环节复杂、经销渠道多样,近年来,品牌农产品的假冒侵权现象层出不穷。在这个过程中,很多零售商也的确存在被动侵犯的情况。在这里提醒广大零售商,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与供方签订书面的进货合同,并保留好进货发票,以证明货物的合法来源。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ztv4xq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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