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菜市场里不慎摔伤,该由谁负责呢?前不久,市民董阿姨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在市立医院骨科住院楼里,记者见到了正在卧床养伤的董阿姨。据董阿姨描述,8月11日上午6点多,就当她来到龙狮桥菜市场买菜时,意外发生了。
【采访】 反映人 董阿姨
那地上有水
我没注意
有两片这么长的菜叶子
我一下滑倒了
腿往地上一跪
就断了
那时候人还不多
买菜的就一两个人
意外发生后,董阿姨的家人随即将她送往医院就诊。
【采访】 董阿姨的儿子 杨先生
这个片子
就是我妈拍的右侧膝盖部位
这个是髌骨
髌骨摔成两截了
而且分离的挺远的
这个医生诊断就是 粉碎性骨折
8月15日,董阿姨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目前的术后康复效果也较为良好,但医疗费用却让董阿姨一家犯了难。
【采访】 反映人 董阿姨
地下有菜有水
毕竟他们也有责任
我也有点责任
对吧
他要不出面也不行的
我自己这个农村医疗保险
去年我一下忘记了
我也没缴
全部都是我自己自付
我也是农村人
我一个月才拿一百多
【采访】 董阿姨的儿子 杨先生
医疗费用花销了大概在两万一千多
后续费用估计一共三四万块钱
现在所有的费用都是自费的
菜市场管理方这边
目前 他们也没有露面
包括当时事故发生的时候
也没有出面解决
现在我就想找找看这个管理方
有没有这个管理责任
随后,记者陪同杨先生来到了龙狮桥菜市场。
【采访】 董阿姨的儿子 杨先生
我母亲当天就是在这边摔倒的
现在看这边地面都清理干净了
但是 当时这边有很多菜叶子
而且有水渍
后来我过来也看了这边
拍了一下
这边确实是很脏
我自己也拍了手机视频
这边菜市场 也有监控摄像头
这边各方面证据也都有
采访现场,杨先生联系上了龙狮桥菜市场的管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并建议杨先生通过司法途径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划分。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采访】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贤德
针对董阿姨这个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第一款的规定
商场 银行 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
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
导致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以往的判例来看
商场应当承担百分之六十
到百分之七十的责任
而董阿姨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
应当承当百分之三十
到百分之四十的责任
那么,就董阿姨的遭遇,她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主张赔偿哪些合理费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遭遇了类似情况,又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材料呢?对此,黄律师也做出了解答。
【采访】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贤德
首先 她的医疗费当然可以主张的
然后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营养费
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及后面产生的误工费
如果因为这次受伤
造成伤残的话
由此产生的伤残赔偿金
也可以向侵权方要求主张
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发生类似情况的话
一定要保存好 当时现场的照片
以及后面住院时候的住院记录
以及诊断证明书
和医疗费发票等等材料
作为以后起诉的证明材料
最终,杨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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