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福州的小陈办理了一张瘦身年卡,商家承诺三个月内减重十斤,“无效”则退款。如今三个月已到,小陈自称减肥失败,而当她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商家要求退款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2022年5月,小陈花费2988元在福州台江区的一家瘦身店办理了瘦身年卡,商家和小陈签订了一份瘦身合同:商家承诺提供减肥疗程,也给出了建议食谱,尤其是注意事项一栏,还明确标注了瘦身期间不得吃米类食物、油炸食品等控制饮食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商家承诺:三个月内包减10斤,无效退款。
定下瘦身方案后,小陈严格按照商家的要求,按时做项目、按规定食谱进食。7月份时,小陈到店称重,发现没有减重10斤。而当她要求商家作退款处理时,对方拒绝了。
店长钟女士表示,7月份时,小陈确实只减重1斤多,但在5月底时,小陈一度减重了5斤左右。
小陈向调解小组提供了购买药品的记录,称5月底时她得了肠胃炎,进而导致体重下降。
瘦身店的黄经理反驳了小陈的说法,称只听小陈说拉肚子,而不知是肠胃炎,如果当初知道小陈得的是肠胃炎,她们是不建议她继续进行瘦身项目的。而且黄经理说小陈在疗程期,食用了违反合同约定的食品。
黄经理认为,小陈的体质不易减重,加上饮食违规,才导致瘦身效果不理想;小陈则认为合约上的规定不够准确,违规饮食也只是偶然现象。调解员胖姐认为,造成减肥效果不理想,小陈和店家都有责任。
店家提出的退款金额,小陈不同意,她认为只要没有达到自己的瘦身预期值就是减重无效,就应该全额退款。
店长钟女士则认为,合约中的“无效”指的是减肥过程中小陈的体重毫无变化,且合同上未写明“全额退款”。对此,法律人士做出了分析。
鉴于小陈在瘦身过程中存在违规饮食的现象,法律人士认为退款金额可适当减少。
调解小组对双方进行了长时间劝说,但瘦身店最终拒绝了向小陈退款。调解小组建议小陈可以依照协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消费者应该意识到,花了钱并不等于能够拥有好身材,店家提供的减肥服务,更多时候仅是起到辅助的效果,消费者若想要拥有好身材,更多的是要靠自身的努力。
同时,我们也提醒店家,切莫为了盈利,营造噱头、夸大宣传,对消费者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从而容易产生纠纷。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