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连续报道了
30多家企业在“用户协议”中
以格式条款形式规定
消费纠纷处理方式、管辖法院
对消费者不公的问题
太霸道!花几十元消费要花几千元申请仲裁!涉及哔哩哔哩、世纪佳缘、芒果TV、玩物得志、网易云音乐......
顺丰、特斯拉、爱奇艺......记者梳理30多家企业用户协议,发现这些霸王条款!
“世纪佳缘”“网易严选”等企业成功阻止消费者打官司维权!专家教你如何破解这种霸王条款......
8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独家回应《中国消费者报》,中消协表示,从各地消协组织接到的投诉来看,“格式条款指定管辖”现象确实存在,比较典型的就是2019年共享单车品牌“OFO”押金难退事件,有消费者反映,根据企业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发生消费争议,只能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并需缴纳6100元的仲裁费。而消费者要退的押金仅为一两百元,由于维权成本过高,大量消费者只能放弃维权。
中消协认为
“指定管辖”相关格式条款
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货拉拉网络货运服务协议规定消费争议必须向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网络消费中,大多数协议冗长、复杂,消费者很难关注到争议条款,而且不少消费者对诉讼权利、仲裁程序、仲裁规则等知之甚少,一旦在不知情下贸然签约,自身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小红书用户协议规定“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黄浦区,消费者要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这样的方式根本谈不上双方约定,其实只是经营者的单方规定,消费者只能要么同意,要么“走开”。
▲T3出行规定消费争议由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
中消协还表示,以格式条款形式“指定管辖”,在涉及争议解决、涉及管辖、涉及格式条款等方面,与《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都有冲突,违反了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今年中消协的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其重要内涵包括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
参与立法方面,中消协深度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制定和发布。该《规定》于2022年3月15日施行,对于规范网络消费格式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并作兜底性规定,其中就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权利的内容,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中消协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推动不公平格式条款规制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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