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控中我们可以看到,老人摔倒以后,公交司机让乘客都下了车。黄先生说,之后有另一位老人报了警。老人儿子:(一起)有个老大爷 当时就说赶紧报交警,然后司机就打电话报了交警,然后他们要往起扶 后来老大爷不让往起扶,说赶紧打120 他们车队的队长 当时跟公交车司机两个人 一起(把老人)送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知道老人受伤以后,黄先生和家里人赶紧去了医院。
老人儿子:诊断结果是 老太太六七肋骨骨折,还有就是腰椎第二关节骨折 压缩性骨折,从7月11号(去医院)以后 到现在一直住院。
黄先生告诉记者,住院之后老人做过一些检查,可是公交车司机就给过两千块钱,这远远不够母亲的治疗费用。
老人儿子:两千块钱不管用 这会儿花了差不多八千多(元),(后续)手术费用大概五万,然后加住院费 (需要)六到七万(元)。
现在老人坐公交受了伤,黄先生认为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可是关于医药费的赔偿问题,公交公司一直没给出明确的答复。
老人儿子:一打电话就是 一开始说等你的医院诊断书,这会儿又一打电话就是 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会儿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再给你往过打钱,给(老人)看病,我的诉求就是 公交公司赶紧给老太太 垫付手术费,做手术。
那事情到底是不是黄先生说的这样?关于医药费的事情,公交公司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和黄先生来到呼和浩特市公交公司了解情况。
李树森 呼和浩特市第六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科科长:首先我说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是普通的车内摔伤,是由于前方有一辆(私家车) 急停拉人以后,驾驶员正常踩刹车 造成了这次(事故),我们也等待交警队的责任认定
记者:为啥非要一直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呢?
李树森 呼和浩特市第六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科科长:我认为这个东西遵守法律,咱们并不是不管,我们这也积极配合这个(事情)。
既然积极配合,那关于老人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公交公司是什么态度呢?
李树森 呼和浩特市第六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科科长:现在交警队责任认定没有下来 (公交公司)有个流程,所以说我现在就是跟家属协商,他们也先垫付一些(费用),自己垫一些(费用) 先看病,然后等责任认定下来以后,(公交公司)这根据责任认定,做进一步的(赔付)。
对于李树森提出来的解决方案,黄先生不同意,他表示需要公交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最终经过协商,就医药费的事情,双方初步达成了一致。
李树森 呼和浩特市第六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科科长:现在既然人已经伤了 伤者家也承担不起(医疗费),特事特办 不管谁的责任 先去医院 我把该拿的材料拿到以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 最晚周一(7月25号),我把费用先交齐,让伤者得以治疗,康复,至于责任认定下来以后,事情(责任)咋分担,咱们是有法律(依据)的。
老人儿子:那就先按公交公司的处理方案解决,后续的就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去处理。
事情有了初步的解决方案,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观众,乘坐公交的时候一定要站稳抓牢,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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