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天天天315,我们来再来关注一下房子,近日有中山街坊向我们记者求助,说他们在买房的时候除了交正常的房款之外,还被要求交20万不等的“更名费”才能正常买房,那这个“更名费”是什么东西呢,一起了解下。
买新房要交“更名费” 且没有发票
这钱最终去哪了
街坊关先生2018年4月在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让他奇怪的是,买房除了付房款,销售人员还要他向一名萧先生交18万元的“更名费”。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业主 关先生:有一部分就是购房发票的费用83万元,还有另一份合同就是更名协议,第二部分更名协议是18万,由两份协议构成,这是总的购房价。
这是关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更名协议书”,里面明确表示,要购买该套房子,必须向萧1先生支付18万元。关先生说,他买房从头到尾都没有见过这名萧先生,但为了买房,他不得不签下这份“更名协议书”。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业主 关先生:从头到尾都没见过本人,而且交的18万更名协议费用和收据都是销售人员提前准备好的,等我们业主去签的。
近段时间,关先生收楼时突然发现,左邻右舍的业主都反映,他们很多都向这名萧先生支付了所谓的“更名费”,费用一般从5万到20万不等。业主何小姐表示,他交了20万元的“更名费”才买到这里的房子。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业主 何小姐:其实我们小区一听这些邻居说起来基本上家家都有。他们就是以双合同来卖房子,有的20万、18万、15 6万的,10多万的 7、8万,5、6万的全部都有,就是每一家不一样。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业主 关先生:他这种可能就是为了规避备案价的单价,因为当时政府是有限价的,开发商可能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想到了用更名协议的方式来获取更高的利润。
业主们向记者表示,这所谓的更名费并没有开发票,销售人员只提供了收据。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业主 郭先生:当时买房的时候,中介就说有二十万是开不了发票的。
买新房要交“更名费”
住建部门核查是否违规
买一手房为何会有更名费?这笔费用到底是到了谁的手上?为此,记者找到了楼盘开发商以及当地的住建局继续了解情况。
记者 王绍龙:经视一线,绍龙在现场。我现在就来到了茵宝花园销售中心这里,目前销售中心就是没有人在这里,大门也是紧锁了。那么到底更名费是什么费用呢?这笔费用收取的是否合理呢?我们继续看下去。
这名神秘的萧先生是谁?他跟开发商是什么关系?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茵宝花园开发商的销售负责人陈先生。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相关负责人 陈先生:他(萧先生)原来是我们开发商的员工,(萧先生)向茵宝花园认购了一些商品房,最终也没有进一步签完合同,他们之间就把那个认购书剩下的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新的他想买的那个业主,那位员工就会赚一点认购转让的差价。
对于“更名费”,陈先生表示并非开发商的行为,而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但为什么会在售楼部签订“更名协议书”,这名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
中山市三角镇茵宝花园相关负责人 陈先生:这肯定不是开发商收的,他刷的卡收的钱清清楚楚。据了解,萧先生写的收据还有包括刷卡,都是直接刷到萧先生的账户上去的。至于业主跟萧先生之间转让认购权的行为是不是在售楼部本身,我们也没法去核实。也不排除,因为售楼部这么大,他在角落藏点什么东西,我们也不清楚。
这名神秘的萧先生是谁?他跟开发商是什么关系?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副局长杨卓贤表示会核实开发商是否存在违规售楼行为。
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副局长 杨卓贤:
(它这个更名费是什么问题的 是什么来源啊)
这个我们暂时没收到投诉,具体的还是要了解之后才能知道这个情况。这个需要双方的证据提供了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核实了之后,我们才能判定他(开发商)是否违规。
有律师表示,一手房买卖并不存在所谓的更名费,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律师 廖建勋:“更名费”如果是在一手房交易中,实际是不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一手房消费者购买,都是直接从开发商手中买房的。可能一些开发商为了规避资金的监管,所以设立一些其他的名目来收取一些资金,不进入监管账户。这个行为实际上,第一有偷税漏税的行为,第二逃避了预售资金的监管,是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另外一个还会让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发生纠纷的时候,消费者就比较难主张把这个钱退回来。
来 源 | 经视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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