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不舒服
去药店买药吃
药店员工却说
“给你打一针”
药店啥时候拓展业务了?
此前有市民反映,有店员给患者打针,还提供了微信支付35元的截图。
接到线索,坪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坪山金沙分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未发现针头、注射器等医疗器械,也没有处方笺、病历等医学文书。
表面看着很正常,真实情况又如何呢?一起往下看。
店内一名男性店员易某正在工作,面对卫监部门的突击检查,易某显得很紧张。
执法人员现场向易某出示了患者照片,易某承认了自己曾在该机构内给患者臀部肌肉注射了一针林可霉素,而自己并没有任何医师资质。
调查发现,早在2015年,易某就因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经核实,易某存在在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坪山金沙分店为患者卢某进行臀部肌注林可霉素诊疗服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卫监部门最终给予易某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因本案办理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尚未施行,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同时,对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坪山金沙分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另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款:“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规定的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给患者造成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本案中,瑞华康源药店不具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资质,所以不是医疗机构。
案件来源:坪山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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