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先生告诉记者,去年7月,他与广西桂租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将小区里的一套房屋租给了该公司,租赁期5年。
今年5月30日,蒙先生突然接到托管公司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公司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主动提出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6月2日,蒙先生与该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并签订相关的解除协议。双方约定,10个工作日内,将8890元押金及租金退给蒙先生。
然而过了约定时间,对方未能及时转款,之前对接的两名租房管家也先后离职。
▲托管公司办公室大门上张贴了一张调查通知书。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摄
6月20日,记者来到广西桂租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点,发现办公室大门紧闭,里面的办公物品已经搬空。大门上张贴着一张盖有“南宁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公章的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书称,因该公司投诉案件较为突出,要求该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当日,记者辗转联系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汪先生,他表示,公司已搬到五象的办公点办公。
就蒙先生的退费,汪先生说会帮助跟进处理,公司不会拖着不给。蒙先生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出具体退费时间,下一步他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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