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个小区
有业主却认为
自己被物业区别对待
物业服务不到位不说还要涨物业费!
最近在江宁区麒麟东路199号阳光之旅小区,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阳光之旅业主
去年年底物业发出物业费用通告称,别墅区的物业费将按照1块5每平方缴纳,但之前别墅区都是按照7毛5缴的,现在一下翻了一倍,自己不能接受。
阳光之旅业主
普通住宅,物业每栋都会打扫卫生,但联排别墅区却被区别对待,卫生状况很差,此外监控大多已经损坏也不维修,想涨价物业费,却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自己坚决不同意。
此外,小区最东侧的围墙
也是别墅区业主较为担心的部位
这里杂草丛生
树木从墙根冒出
再加上围墙年久失修
很可能有倒塌的风险
对此
阳光之旅小区物业公司金启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这次调价是恢复原价
金启物业工作人员
这次联排别墅区的物业费用从7毛5变化为1块5,并非涨价,而是恢复物业合同原价。
通过金启物业和小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介绍
事情才逐渐清晰起来
事件原委
此事还要从小区刚交付时开始说起,当初开发商卖房时曾许诺联排别墅区业主,联排别墅区域将实施封闭管理,单独设置岗亭,停车区域不与普通住宅区混用,但交付时却无法兑现相关承诺,所以别墅区业主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也就是前任物业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物业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1块5收取,而是按照7毛5收取,这一下就执行了十几年的时间,直到2018年11月1号金启物业开始接手阳光之旅小区,继续延续上一任物业公司别墅区1块5的合同,但实际收取金额还是7毛5,从2018年11月至今又执行了两年多。
随后
记者又采访了江宁区发改委价格监管科
江宁区发改委价格监管科工作人员
按照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别墅属于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由双方根据前期物业合同里约定的标准来执行,也无需向价格部门进行备案。
价格监管部门不介入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
该小区的物业就可以
直接执行所谓“原价”呢?
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 张汛石
如果交易习惯产生变化,或者服务标准包括收费的价格产生变化,需要征得业主来同意。
业主委员会,或管委会,应组织全体业主去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对应的价格进行表决,才是小区物业费变化所需要履行的正当程序。
张汛石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和九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提供的服务和价格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包括门岗人数、巡逻人数、服装、安全、清洁卫生、绿化面积、甚至连每天垃圾清扫几次都有严格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才能进行对应层次的收费。所以要想变更物业费,必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过半”表决同意后才可以变化。
来源:南京十八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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