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的丘女士结婚十多年
却发现陪伴自己身边的丈夫
居然变成了陌生人
这是怎么一回事?
丘女士和罗先生
在2006年5月17日登记结婚
婚后育有两名孩子
后来由于夫妻感情破裂
2020年2月,丘女士找到了律师
委托进行离婚官司诉讼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
却发现男方身份有问题
经调查
原来罗先生真正的名字是罗某玖
而结婚证上的罗某祥
是他弟弟的名字
十多年前登记结婚时
身份证上除了照片是罗先生自己的
其余信息都是他弟弟罗某祥的
因为十多年前婚姻登记系统
没有实现全国联网
丘女士与拿着罗某祥身份信息的罗某玖
办下了结婚证
丘女士原以为查明了
此婚姻涉及到冒名顶替
因此离婚诉讼也应该可以进行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法院根据案件的调查信息
依法裁定以婚姻无效为由
驳回了丘女士离婚的起诉
最终这婚还是没离成
更离谱的是
罗某玖的弟弟罗某祥
于2007年已经进行了
身份证信息变更
导致丘女士的离婚诉讼中的
"罗某祥"这个人也就不存在了
于是,丘女士又委托律师
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要求撤销结婚登记
可民政部门解释说
2021年11月1号开始
民法典规定受胁迫婚姻这块
必须交由长汀县人民法院去执行
民政部门没有撤销权利
于是丘女士向人民法院
以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依法撤销了结婚登记
民政部门提起上诉
因为结婚证的颁发时间是在2006年
已经超过了法定的
最长5年的起诉期限
丘女士的请求被驳回
几场官司打下来
丘女士已经心力交瘁
之后,长汀县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受理了这起案件
及时与当事人以及代理人律师联系
了解相关的案情
同时与行政机关民政部门联系
到当事人所在村
以及当地司法所了解情况
2021年年底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
制定并下发的一份意见
让丘女士重新看到了希望
根据指导意见的内容
丘女士的婚姻问题有了解决方法
经过沟通
今年3月2日
双方当事人回到长汀
并在检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的
组织下进行调解
最终撤销结婚登记
双方解除关系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