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资格却缴纳了首付款
这样的交易着实令人迷惑
但近期
一位外地的于先生却为此深受困扰
于先生表示,为了方便孩子上学,2021年2月,他和亲戚一起来到南京中锐星棠府买房。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他和亲戚都缴纳了定金和首付款。
在办理购房手续时,于先生和亲戚因为是外地人没有购房资格,无法买房。2021年7月,于先生和亲戚向中锐星棠府提出退房退款。在多次交涉下,中锐星棠府同意了于先生及其亲戚的要求。
于先生称,地产商写下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1月25日之前,把首付款和押金退回。让于先生奇怪的是,按照约定时间,他亲戚拿到了退款,可自己却没有收到退款。于先生提供的承诺书上,有一位名为“蒋超”的营销负责人的签字和手印。
于先生曾经在一月份负责人蒋超打电话,他称自己正在休年假,不能帮于先生处理该问题。既然承诺按期退款,为什么不兑现呢?
近日,在中锐星棠府销售中心,于先生找到了蒋超。蒋超解释称,原本是能够按期退款的,但由于1月25日恰巧赶上春节,导致部分流程有些耽误。营销人员提出退房申请,首先要请集团通过,目前于先生的退房流程已经基本完成,还需要集团总裁签字确认,就能进入退款流程。
对此,于先生表示,具体走什么流程是中锐星棠府内部的事情。既然签字承诺退款,就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履行。而蒋超则希望于先生能理解公司的内部流程,并承诺一定会尽快退款!
最终,零距离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江宁房产局进行了反映,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中锐星棠府再次承诺会尽快退款。于先生最终表示信任这份承诺,希望中锐星棠府不要再失信。
对于于先生的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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