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石家庄市桥西区的任女士说,前段时间,她购买了一套村证房,近日通过补办手续,不动产登记证终于办理了下来,但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原房主不干了。
眼前的这一幕就发生在任女士和原房主之间,双方到底产生了哪些纠纷,为何一见面情绪如此激动,这事儿还要从购房时说起。
当时房子过户的时候是村证房,买的时候说的好好的,以后一切的事都配合着办。于是双方就房屋的买卖很快达成了一致,随后在村委会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任女士全款付给了原房主蔺先生75万元房款,看似滴水不漏的合同,谁也想不到日后会有纠纷。
有白纸黑字的约定条款,以及律师的见证,任女士心里踏实多了。随后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村证房也可以补办不动产登记证。任女士补缴了土地出让金,终于在今年不动产证办理了下来,但是想要拿到产权证却困难重重。
记者:三万块钱签字费是吗,这是什么钱啊?
原房主 蔺先生:你甭管什么钱,都这个规矩,村委会跟我们要这个钱是什么钱啊,你们怎么不管啊。一样的房子给我们涨了平方米了,如果开发商涨行吗?
记者:怎么涨平方了?
原房主 蔺先生:现在换这个本,三室两厅涨了4.1平方米。
记者:为什么涨平方米啊?
原房主 蔺先生:为什么不知道,人家说丈量的多了。现在成141平米,暖气费物业费都得按141平米掏钱。
可是听来听去这都是蔺先生和村委会之间的事,这和任女士又有什么关系呢?
记者:这是你跟村委会之间的事,你跟她要3万签字费这是没道理的啊,当时你们签合同,签协议,村委会和律师都在啊,你要配合人家完成房屋转让的手续啊?
原房主 蔺先生:她现在把村证办成市政了,这怎么讲。
记者:你说以前的村证变成市政了,她赚钱了
原房主 蔺先生:那可不,她可不赚了。
记者:她赚钱是她的事
原房主 蔺先生:那我的事谁跟我说啊。
房屋的价格随市场波动非常正常,既然完成了房屋买卖交易,无论价格升降与原房主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以此为依据让任女士难以接受。
原房主蔺先生对此丝毫不退让,领取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原房主签字,为何会有如此规定?记者和任女士也找到了石家庄市塔坛村负责发放不动产证的工作人员。
石家庄市塔坛村负责发放房产证的工作人员:
他不给你签字是他的问题,与我们村委会无关。我们还要有一个回访电话,因为有些合同有可能是假的,有些合同有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原房主跟她要三万签字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我们也不清楚啊。
工作人员是无奈还是不敢担责,咱们先按下不说,单说原房主的行为,逮到一个机会,就多加一笔费用,那这样的话,要合同有什么用啊?我们常说现代社会需要契约精神,而这件事恰恰也折射出来,有些人契约精神的缺乏,而霸道的言语,更显得胡搅蛮缠。当然,话说回来,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从根上说,交易的时候是村证房,本来就是踏着规则在行走,充满隐患,因此提醒购房者们,购买这样性质的房子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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