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落在宝宝头旁边!”小区里水泥石块从天而降 居民怒了
最近,武汉的李女士在自家楼下遭遇了惊魂一刻,一块水泥石块从天而降,坠落在李女士面前。好在,当时她婆婆抱着孩子闪躲及时,祖孙三人才没有受伤。
11月25日上午,李女士和婆婆带着一岁多的宝宝买菜回家,三人快走到单元楼门口时,突然从高空中坠落下一块水泥石块,砸在李女士面前。

由于水泥石块经过高空坠落后与地面强烈撞击,石块碎裂成好几半。李女士后怕不已,这要是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
李女士当天向物业和业委会反映了此事。并查看了事发时的公共视频,发现石砖块是从连接三栋和四栋顶楼的阳台上扔下来的。
李女士把视频发到小区业主群,引发业主热议,业主们强烈指责,表示这种行为完全就是犯罪。

小区物业张经理介绍,物业在每个楼栋门口都贴有“严禁高空抛物”的提示语,平日也有对业主宣讲高空抛物的危害,可是收效甚微,小区里高空抛物的现象还是会偶尔发生。
武汉市江岸区陌陌屋小区业委会胡主任介绍,针对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业委会非常重视,去年已经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给小区增加安装了88台摄像探头。
目前,通过公共视频,已经基本锁定了抛砖块的住户,等待警方进一步取证调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除了民事责任外,如果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肆意高空抛物者不仅违反《民法典》,更有可能要受到刑罚。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精品导读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