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放进银行,是大多数市民的理财方式。
而为了使用便利,银行向储户提供了很多功能业务。
比如短信提醒、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
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些便利却有可能成了漏洞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韶关市曲江区居民王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账户里的8万元在6分钟内就无端端的被转走了……通过电话银行这个业务。
事情要从2015年11月14日说起,当天下午13:51,王某的手机收到广东某银行短信提示,其账户在13:50电话银行转支50000元,6分钟后短信声再次响起,其账户在13:56电话银行转支30000元。看着银行卡还在钱包里,王某遂与银行联系,被告知其银行卡内的存款已被人通过电话银行转走,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王某多次与某银行交涉要求赔偿均无果。于是,王某诉至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要求某银行赔偿被盗取的存款8万元及利息。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有几大疑点。
第一、双方在签章确认的《开立账户及电子银行业务书面协议》上已明确约定电话银行对外转账每日限额为5万元,但原告王某账户在同一天内共被转支8万元,超出了每日限额的约定,而被告某银行未能举证证明王某更改了每日限额。因此,被告某银行应承担对第2笔被转支的3万元的违约责任,全部赔偿王某损失。
第二、对于第1笔被转支的5万元,被告辩称可能是原告本人实施或授意他人实施再或泄漏了其账号和密码被他人盗取的。然而,原告发现账户内存款被支取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出示了该银行卡,且提供了其当日的通话记录查询明细,证明其电话银行预留号码在当日未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因此原告已完成了举证责任。
第三、王某在办理电话银行业务时,约定号码仅用于接收短信,绑定的号码是后来系统安全升级后的要求,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当时的电话银行业务约定。因此,即使当时约定确实如此,被告也负有保护储户账户安全的义务,在安全系统升级后应相应提高对王某账户的安全保护。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某银行韶关曲江支行赔偿王某存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日前,该判决已生效,某银行韶关曲江支行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来源:南方网)
银行卡异地被盗刷,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盗刷情况真的发生了,我们第一时间就是要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把银行卡先冻结。所以平时记住与你有业务往来的银行的客服电话很重要。
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持卡到发卡银行证明卡片真伪,拍照或录像。这一步很重要,为以后与银行发生争执保留证据。
迅速携带银行卡去最近的派出所报案,以证明你人和卡都在本地。盗刷是在外地,而人和银行卡却在本地。
如果你已经开通网上银行的话,可以上网打印你的消费记录,证明盗刷银行卡的地址不是本地,因此不可能是你本人的行为,如果没有开通网上银行,可以去银联调取刷卡记录。
以上几步办完,就可以去银行协调处理了。如果银行愿意赔偿损失,那就省事多了;如果银行不愿意赔偿,就可以拿着你的以上几步搜集的证据去起诉他。这个时候起诉,胜诉的概率应该在98%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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