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在商场厕所里看到一只突然伸出的拿着摄像机的手?
而8月12日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戳视频看事发经过
8月12日晚10点半,家住昆明的王女士发微博爆料称,12日下午17点50分左右,她带着女儿在爱琴海购物公园商场6楼的女厕所内,发现有男子闯入,更令人气愤的是,该男子居然还拿着摄像机偷拍,大家合力将他擒获。
商场偷拍的男子 视频截图
“在商场如厕时发现“第三只眼”
王女士发微博称:
8月12日下午,自己和老公、女儿一起到爱琴海购物公园6楼的红星太平洋院线看电影,电影结束后带着女儿到6楼上厕所。结果,刚蹲下就注意到对面隔间有红灯忽闪。仔细一看,是一个圆形的手持摄像机镜头。“我觉得自己被偷拍了,马上站起来,对面的摄像头也移开了。”当她重新蹲下查看时,发现隔间内是一双黑色的男士休闲鞋。王女士马上敲对面隔间的门,一分钟后,该男子打开了厕所门,手里拿着一个手持摄像机。
当王女士质问其存储卡呢?此人回答“都删了,没有了,你看嘛”,并且企图逃跑。因为担心自己带着孩子在厕所内有危险,王女士大声呼救,并用力把该男子拉到了厕所外的商场过道。当时,同样在厕所的一名女子和一名路过的女子均上前帮忙。“她们一人帮我报了警,并陪我到派出所做笔录,一人帮我去叫来孩子的爸爸。”
“在这漫长的10分钟,我感受的是绝望。好在,最后保安、孩子爸爸、警察都来了。到了派出所,通过警察调取的监控发现,此人还有接应的同伙,起争执时,还劝我说可能是个误会,让我放了这个猥琐的男人。”王女士说。
此时,王女士用手机拍下了视频,并指责男子的偷拍行为,但男子一直否认自己的行为,随后警方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记者亲临事发现场,厕位门距地面约30厘米高
事发后,都市时报记者来到爱琴海购物公园商场6楼查看,要上厕所,必须穿过一条长约30米的通道,厕所在通道右侧,通道左侧是消防通道。
据观察,在通往厕所的通道口处设有一个监控,通道内没有监控。负责该厕所保洁的刘女士介绍:“当时,厕所里几乎没人,我看着人少,抓紧时间到6楼其它区域打扫卫生。没多久,就听厕所旁边餐馆的工作人员说,厕所外面有人吵架。”
“在现场,我看到一位女士正揪着一男子的衣领,说这个男子在厕所偷拍,让我叫保安。我打电话给主管,没过多久商场的保安就上来处理了。随后,警察过来把这个男子带走了。”刘女士说。
在事发厕所内,设置了7个蹲位,厕位门距离地面约有30厘米高的空隙,把手机放置到距离地面10厘米处的地方,可以清晰地拍到对面厕位的动静。“这个厕位门设得不太合理,我觉得商场这种大型的公共场所,厕所有必要设置得更私密一些。”正在上厕所的张女士说。此外,记者走访了商场内其它楼层的女厕均发现,厕位门的设置标准并不相同,门距离地面的空隙有10余厘米的,也有30余厘米的。
事发厕所内,厕位门距离地面约30厘米高
事件进展:该男子已被刑拘
西山警方通报称,8月12日下午6时03分,西山公安分局福海派出所接110指令称,一王姓女子称发现爱琴海购物公园女厕有一男子偷拍。民警赶到现场后,找到报警人王女士,并控制住嫌疑人梁某后,了解情况得知,当日下午5时45分许,王女士在爱琴海购物公园六楼女厕入厕时,发现卫生间隔间下方有一摄像头,遂会同隔间的另一女子将手持摄像机的梁某(男、现年35岁、云南临沧人)堵住后报警。民警将报警人王女士及梁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微博截图
经审查,梁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警方对该事件进行通报后,王女士发布了相关微博↓↓↓
微博截图
对于王女士的行为,许多网友表示:干得好!给王女士点赞!
很多网友也在谴责偷拍行为!
对于该事件的发生,爱琴海购物公园物业部主管朱立红表示,商场正全力协助警方调查此事,配合警方调取监控以及其它证据。“之前商场就要求更换厕所内的设备,所以才会出现厕位门距地缝隙不一样的情况。接下来,警方的调查结果一出,商场会针对此事做进一步整改,但具体整改措施还不便透露。”
此类偷拍事件屡屡发生
玉溪一男子偷拍他人隐私,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8月2日12时2分许,蒋先生打110电话报警称:其于2018年8月2日12时许,在玉溪市红塔区高龙潭加油站男厕所内被一名陌生男子用手机偷拍其隐私部位。接警后,红塔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嫌疑男子杨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8月2日11时左右,嫌疑人杨某到玉溪市红塔区一加油站上厕所,在进了男厕所的第三个隔间后就一直蹲着玩手机。过了一会儿,杨某听见旁边一个隔间里面有人进去,当旁边的人蹲下后,杨某就用自己使用的一部金色VIVO牌X9型手机打开摄像头,开启了录像功能,从两个隔间的隔板下面伸过去录旁边男子的视频,大约录了一分钟左右,旁边的男子发现被偷拍,立即打电话报警。
昆明男子偷窥被行政拘留
2015年12月6号晚上7点,一位女士在小菜园立交桥附近的一公厕内如厕,发现男厕所的门口有一名男子形色慌张,手里还拿着手机,女子直接追进男厕,将男子揪了出来了,男子承认自己偷窥,事后男子被行政拘留。
昆明男子进女厕试图偷窥被抓
2016年7月15日,一男子潜入昆明一所高校的女厕所,试图偷窥,后被学校工作人员抓获。
偷窥者会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第284条也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文杰表示,该男子已经对其偷拍行为供认不讳,且警方已经将其刑事拘留,但其罪名还是要根据相关情节、其偷拍的内容以及偷拍以后的具体行为来判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偷拍以后将偷拍内容上传到网上甚至出售,那么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多次偷拍传播,情节会比较严重。
最后嘟嘟语重心长的提醒各位”狼友“
做个好人不好吗
蹲局子就这么舒服吗
切记不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哟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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