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不讲信用,即使法院作出判决,依然不当回事,在执行中能拖则拖,能躲则躲,拒不执行,我们通常将这类人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前几天,大埔县人民法院就重拳出击,对一欠钱多年不还的男子采取了突击行动。
现年57岁的茶阳镇村民唐某于2012年3月向某商业银行借款13000元用于养猪,借款期限至2015年3月6日,并约定到期一次性还款。借款到期后,唐某未偿还本金,利息则交至2013年3月止。银行在多次上门催收本息未果的情况下,向大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3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银行偿还本息。
但判决生效后,唐某百般推脱,拒不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两天,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唐某家中。可无论法院工作人员如何劝说,唐某就是一句“我没有钱”进行回复。最终,法院执行人员当场向其宣读了执行拘留决定,法警随即拿出手铐,这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唐某要求打个电话给自己的儿子!
唐某的儿子于当天中午支付了部分本金,次日,唐某还清了所有款项。
本有能力却不执行,这样可不好,诚信是金,希望每一位仍在“失信”的人,能尽早将诚信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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