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
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
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食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
——习近平
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 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习近平
各级政府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作用,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坚定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权威监管体系,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李克强
为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创新监管举措,保障人民群 、众饮食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2014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2015年9月长沙被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第二批试点。
2008年长沙率先全国自行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目 前,长沙市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有序,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1%,继续保持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零记录"。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打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长沙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是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一项民心工程。2016年1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动员会议,正式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通过近几年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洽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況有序可控,食品安全指标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较大幅度提升,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況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査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省内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名列前茅。
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得到长足发展,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建设一批食品作坊集中生产加工基地。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多元规范发展。
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着力健全"三大体系", 突出抓好”四个工程",重点实施"五项行动",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
健全三大体系
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1.组织管理体系。
实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要求。
2.检验检测体系。
优化资源配置,依托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强市、区县(市)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检验检测、风险检测以及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3.社会共治体系。
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作用,组建志愿者队伍,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实施四个工程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三级执法体系;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2.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重点将肉类、蔬菜、水产品、水发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水平。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群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加大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工业。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
开展五项行动
构建良好安全秩序
1.源头治理"行动。
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和肉品出厂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不合格畜禽和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2."市场规范"行动。
建立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推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3."明厨亮灶"行动。
以学校食堂和知名餐饮连锁店为重点,逐步向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及业态过渡,推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来源公示制度,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将厨房的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公开展现,接受消费者监督,切实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4."利剑整治"行动。
以农兽巧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伪造生产日期、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食盐、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5."示范创建"行动。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产业园区、示范区县(市)、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及食品安全示范商业街创建评选活动,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内容来源《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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