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长沙市芙蓉区三和家园的业主黎女士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记者》专区向记者老雷反映,她家无缘无故在20多天内欠下近6000元水费,接到线索后,老雷立刻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记者:老雷
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2月10日,她通过微信缴水费,查询得知自家水费余额为36.97元,当时便没有缴费。3月2日,她再次打开微信准备缴水费,结果惊讶的发现自家已经欠费5953.43元。“我难道是开游泳馆的吗?我就是一个家庭主妇在家里,一个月怎么会用掉2000多吨水?”黎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家中共有两块水表,厨房一块,阳台一块,欠费的是厨房的水表。按照2.88元每吨计算,相当于自家的厨房在21天时间内用掉了2080吨水,平均每天用掉99吨。黎女士表示,在此之前,她家一年水费最多不过200元。
黎女士说,由于欠缴水费,供水公司于3月2日断了供水。随后她致电客服,供水公司于次日为其重新开通了自来水,但是在端午节(6月3日)当天再次断了供水,到现在,黎女士家已经停水12天。
▲黎女士家门口张贴的催缴水费的通知,截止到2022年6月2号,已经欠费5996元。
6月14日,黎女士再次登录微信缴费查询,发现自家已经欠缴6020.73元。
黎女士表示,自家小区经过第二次水改后,所有自来水管都是明管,但是自己和小区住户都没有发现漏水情况。针对黎女士的情况,记者拨通了长沙供水服务热线。
长沙供水公司客服人员表示,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是黎女士家户外的内线水管破损导致漏水,产生巨额水费,在抄表员多次催缴无果后采取停水措施,而这部分损失需要由黎女士来承担,并做出了解释:“只要过了水表就属于内线范围,不一定是入户的水管,是从水表的位置开始算,就在户外的水表洞里面。在这一段管道漏水,会有水费产生。水漏了,用户不一定能及时察觉到,只有去抄表,看到有水费产生才能发现,外面不一定能看到漏水痕迹。这个内线管道是由用户来进行维护管理的,表后的管道漏水是由用户承担的。”
▲长沙供水城东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3月初,在接到黎女士反映的情况后,他们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经勘查,他们判断是黎女士家户外内线水管破损导致漏水:“我们判断是她的内线管道曾经损坏,漏水一直冲洗,导致表后面都已经洗空了。”黎女士则认为自来水管由自来水公司安装,应该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
黎女士发现,在3月3号供水公司对她家恢复供水后,3、4、5这三个月她家用水收费又恢复正常了。
黎女士提供的欠费记录显示,3月2号欠费5953.43元,3月3号供水公司恢复供水,至6月14号,黎女士欠费6020.73元,3至6月,黎女士共用水67.3元。对此,供水公司解释,是有人在事发后将黎女士家的户外内线管道给修复了。但供水公司及用户均否认曾对黎女士家户外内线水管进行维修。同时,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工作人员还表示,按照合同约定,户外内线水管应由用户负责维护,因此黎女士家户外内线管道因漏水而产生的水费同样应该由黎女士自行承担:“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其中第二条,明确了结算水表和表井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水表、水表箱及附属设施的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黎女士则认为,合同上写明因乙方原因导致水表、水表箱及附属设施的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自家水表并不是因为自己人为原因损坏,所以,应由供水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及水费。对此,胡甲初律师认为,因户外水管破损导致水费流失,不应由用户承担责任:“在这个案件中,消费者应当只对自己室内的水表、水管正常维护负责。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及交易习惯和惯例,消费者不是技术人员,也没有能力对水表和管道进行技术性维护,只能尽到注意的义务,不要去人为损坏它。根据合同的本意,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故意损坏,消费者就无须承担责任。自来水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巡查机制,及时及早发现这种意外的损坏、破损。”
针对供水公司工作人员提出的合同内约定,结算水表和表井箱由乙方负责的条款,胡甲初律师认为:“这是自来水公司对合同的一种误解。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水表水管损坏才需要负责,这是一种自然损耗,或者是普通消费者从技术上无法预测,无法预见,无法预防的情况下,不能要求消费者承担责任。”
目前,双方正在就此事进行协商,黎女士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将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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