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一些医疗机构
变相向患者加收各种“诊疗费用”
杜绝项目混乱和价格欺诈现象
《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要求
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均应实行价格公示
而南山一家医美门诊部
价格公示牌倒是有
仔细一看却……
此前,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深圳恩吉娜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监督检查。
在检查病历时,执法人员看到张女士(化名)因颈纹明显,在该机构注射了嗨体和A型肉毒素,执法人员将病历与大厅展示的价格公示牌进行对照时,发现了问题。
该机构的价格表上,有肉毒素的价格,却没有注射嗨体的价格,执法人员立即询问了机构负责人,对方却表示“忘记了要公示”。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关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并公示诊疗时间、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
对于该机构存在未公示医疗价格服务的行为,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诊所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后续,卫监执法人员对该机构未公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复查,该诊所已按照规定完成整改,卫监人员要求该机构要依法规范执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价格公示
是对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
通过该项规定
市民看病时不仅可以“价比三家”
根据医疗机构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选择
也可以清楚了解医院要收哪些费、收多少费
市民朋友就诊时如遇
公示价格与实际收费不一致的情况
可保留好清单发票及相关证据
向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也可直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
向物价部门投诉
案件来源:南山区卫生监督所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