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不闹点儿响声感觉都没有过年的气氛。三星手机前一段时间噼里啪啦炸了一阵,那事儿还没翻过去呢,这两天传出来消息,咱自己的,小米手机,也炸了。为什么说传出来呢?因为小米给了点钱,说要保密。这事儿,12月27号的北京晨报,发了一版的报道。
上周,12月21日,王女士的红米手机在充电时突然自燃,被烧成废铁,连SIM卡都被烧焦,所幸她发现及时,未造成其他损失。王女士说,“刚充电时就有点烫,但没在意,没想到竟然冒烟起火了!”事发后,工作人员取走了手机,说我们回去好好检测一下自燃原因哈,再见!然后就再无音讯。
被媒体介入后,小米官方承诺向王女士退款,并赔偿600元损失,但有个条件,要求她必须签订一份禁止公开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协议。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封口费啊。
我敢说句绝对的话,任何产品都有可能出现问题,即便是拥有精密电子元件的智能手机也不可能因为它聪明就不会出事儿。飞机都精密成什么样了,不也有掉下来的时候吗?对于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了事故,制造商的依法赔付当属天经地义之事,本当无需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手机本身有没有问题,而是出了问题之后的处理方式问题。小米公司对于王女士因手机自燃而要求退款赔偿的诉求,设置了“先签署保密协议”的前提条件,我觉得,这个行为啊,比拒绝赔偿的行为更加恶劣,您还不如明目张胆地跟三星一样死活就是不赔呢。原因有二。
第一个原因。咱分析一下,小米公司无论如何也不在乎这几百块钱的赔偿金,但是他利用着少得可怜的几百块钱,居然就想收买用户替他们掩盖发生自燃的事实,这笔买卖,得精明成什么样的商家才想得到啊?我觉得这些日子他们并没有回去好好检测一下自燃原因,却绞尽脑汁地想出了这么一个聪明绝顶的馊主意吧?
第二个原因。但凡协议,得符合两个基本要素。一个是双方自觉自愿,另一个是对他人对社会无害。保密协议也是协议。小米公司是自觉自愿了,可是消费者王女士愿意吗?,王女士的原话很愤怒,说“这哪里像赔偿,简直就是封口费”。更重要的,是我说的下面这层意思。即便小米愿意花600万,让王女士感到无比的自觉自愿,这事儿也过不去。为什么?因为一个型号的手机发生自燃,便不排除这一批手机发生自燃的可能性。这回王女士发现的及时,没烧着别的,谁敢打这个包票再有人家手机一旦发生自燃,不会酿成更大的事故?手机充电多半是在夜里睡觉的时候,想象这幅情景,小米不觉得后怕吗?
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在一次主题演中,曾引用“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古语,表明“踏踏实实做感动人心的产品”的志向,而这种让消费者“封口”的保密协议,既违背诚信,也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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