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谢某热爱互联网技术,还会制作网站,却把技术用在歪路上。不但篡改他人账号密码,还远程锁屏他人手机后索要“解锁费”。经查,谢某在短短5个月内索要手机“解锁费”达10万余元。近日,因其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谢某是江西人,1997年出生,初中文化水平,平日里靠倒卖一些QQ靓号赚点钱。去年,他在非法登录别人QQ时,发现该用户邮箱中,有封苹果公司的邮件,邮件提示账户已在某电脑上登录,如非本人使用,建议更改密码等。谢某在看到这封邮件后,想起曾看过一则帖子,得知用户可通过苹果手机上某些功能对手机进行定位、锁定及抹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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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谢某篡改他人账号及密码成功后,便远程锁屏他人手机,并在受锁手机屏幕上显示“手机解锁,联系QQ5127****”,向机主索要“解锁费”。
此后,谢某便一发不可收拾,他为了牟取更多利益,不仅向别人购买QQ账号及密码,甚至自己还制作“钓鱼网站”,向他人QQ邮箱发送邮件,窃取用户密码。之后再如法炮制向数百名机主索要100元至2500元不等的“解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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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平阳一名手机用户遭到谢某远程锁屏后,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平阳警方根据报警人提供线索及谢某登录QQ信息,很快将谢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5年5月至9月,谢某共向420多名机主索要手机“解锁费”,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在法庭上,被告人谢某承认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规定,对网络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了删除、修改,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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